储能|比较全面的储能政策汇总(更新至2025.1.11)

      风光的高速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调整阶段,储能虽然早有布局,但真正迅速发展起来也是这两三年,奈何还没怎么发展就开始“卷”,但是呢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确立,还有风光发展也继续储能调控,新型储能在整个电力系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彰显。2024年,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行业发展按下了“加速键”下面强哥给大家大概整理了一下近三四年关于储能方面的政策大家一起来看看(有不对的地方,电友们可以在留言区指正,非常感谢)

 

 

 

      (1)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

 

 

 

      (2)2024年12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
      (3)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通过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强化并网运行管理等措施,提升调度机构并网安全管理水平。
      (4)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发布。
      (5)11月4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件中指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
      (6)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期施行。
      (7)2024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8)2024年9月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在电力装备中,公布了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飞轮储能两项储能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超级电容储能系统4项新型储能装备。
      (9)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多处提及新型电力市场及新型储能。
      (1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1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其中表示,简历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氢能,电力装备等领域标准体系。
      (13)在国家层面一共出台了3项储能相关政策,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意见建议。
      (1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了《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本规则适用于华中东四省(豫鄂湘赣)和川渝藏同步电网内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
      (15)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指出,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16)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17)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18)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文件同时提出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19)工业化信息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关于推动氢能、氢燃料电池,新型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打造绿色智慧能源研发创新高地。
      (20)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实施主体和监管对象,其中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在6个省(自治区)内,对涵盖电力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保障全链条各环节的7项重点事项开展监管,其中包括储能项目送出工程等。

      (21)2024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22)3月27日,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指出,推动400Wh/kg级航空锂电池产品投入量产,实现500Wh/kg级航空锂电池产品应用验证;开展400kW以下混合推进系统研制;推进250kW及以下航空电机及驱动系统规模化量产,以及500kW级产品应用验证。
      (23)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压实地方、企业责任,推动电力需求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和系统调节。
      (24)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
      (25)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配电网的发展目标,是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 “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大数据中心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应用新场景,支持参与电网互动。
      (26)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7)2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能等纳入2024 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
      (28)2024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将新型储能产品制造、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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